以法治力量绘就文明画卷 ——记辽宁省文明单位区司法局
区司法局秉持“法治为民、文明筑城”理念,立足司法行政职能,厚植为民服务情怀,在志愿服务、执法监督、普法宣传等多个领域精准发力、深耕细作,荣获“2021-2023 年度辽宁省文明单位”。

志愿服务暖民心,文明实践树新风。“志愿服务是文明创建的重要载体,更是司法行政部门联系群众的桥梁纽带。”区司法局将志愿服务与法治惠民深度融合,依托中国志愿服务协同平台,常态化开展送法进社区、反诈宣传进乡村等活动,推动法治文化浸润人心。积极推动在职党员下沉社区,发挥司法行政专业优势,为老年人、弱势群体排忧解难。精选25个法治为民办实事项目,精准对接基层法治需求。

执法监督提质效,文明执法强公信。“执法既要守住法治底线,也要传递民生温度。”区司法局认真履行执法监督职责,全面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严格执行涉企行政执法检查计划管理制度,组织执法部门按照“应联尽联”的原则制定涉企执法检查计划,减少单独执法频次,最大限度减少执法检查工作对市场主体正常生产经营活动的影响。深入推进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落实常态化、全覆盖,积极打造“阳光执法”,努力实现“全程留痕”,切实筑牢“合法底线”。加强执法人员培训,提升执法人员素质能力,累计培训执法人员500人次。加强执法证件管理,确保执法人员持证上岗、亮证执法,杜绝不具备执法资格人员执法、无证执法。

普法宣传创特色,文明素养再提升。“普法宣传要接地气、有新意,才能让法治精神深入人心。”围绕“八五”普法规划,区司法局创新普法形式,将文明理念与法治宣传有机结合,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活动200余场次、法治讲座60余场次,发放宣传资料2万余份,并打造非遗法治文化、公交车流动普法课堂、校园模拟法庭和炕头普法等特色品牌。制作法治微电影1部,组建17人“八五”普法讲师团,选派13名干部担任中小学法治副校长。培育国家级民主法治示范村1个、省级3个,建成宪法宣传教育基地、省级法治文化基地各1个,培养“法律明白人”289人,其中陆家镇陆家村赵立春获评全国“八五”普法中期表现突出个人。

基层治理强根基,文明和谐筑防线。区司法局夯实基层司法行政工作根基,织密平安稳定防线,指导全区各级人民调解委员会成功调解案件3073件,调解成功率100%,开展矛盾纠纷排查9331次。实现49个“村(居)民评理说事点”全覆盖,化解矛盾纠纷2491件。创评五星级司法所2个、四星级司法所2个,统一司法所所长栾印波荣登2025年第二、三季度全国见义勇为勇士榜。

法律服务惠民生,文明底色更鲜明。“法律援助是民生工程,更是文明单位的责任担当。”聚焦特殊群体法治需求,区司法局深耕法律援助与公共法律服务领域,擦亮文明单位惠民底色。2024年以来,办理法律援助案件224件,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360次,解答群众法律咨询3000余人次。开辟法律援助绿色通道,将案件指派期限从7日压缩至3日,推动“人找服务”向“服务找人”转变。
区司法局将持续践行法治为民宗旨,深化文明创建成果,锚定法治建设与文明创建深度融合的目标,在志愿服务上再提质、法治建设上再提标、普法宣传上再创新、基层治理上再提效、法律服务上再提档,用更实举措、更优服务、更强担当,书写司法行政助力城市文明建设的崭新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