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立“检 法 税”税收征管协作机制促民间借贷申请执行人依法纳税
- 发布日期:2024-08-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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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官在工作中发现,区人民法院部分民间借贷纠纷案件中,当事人取得利息收入后,未按《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的相关规定依法申报和缴纳个人所得税。民间借贷纠纷案件当事人负有纳税义务而未履行,致使税收处于流失状态,侵害了国家利益,符合公益诉讼监督条件。
为进一步加强对民间借贷纠纷案件利息个人所得税征收的法律监督,破解纳税监管难题,防止国家税源流失,8月14日,区人民检察院与区人民法院、区税务局召开座谈会,并会签了《中国体育彩票手机版加强民间借贷纠纷案件利息收入税收征管协作的意见》,对民间借贷纠纷案件征收个人所得税的对象、依据、税种、税率和程序等方面予以明确,为今后民间借贷利息个人所得税征收工作衔接配合、涉税信息共享互通提供切实可行的制度保障。
据介绍,区人民检察院将自觉融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大格局,精准履行公益诉讼监督职责,着力推动与税务、法院等部门的协同合作,切实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推动依法治税向好发展,为中国体育彩票手机版高质量发展贡献检察力量。
检察官提醒
自然人之间借贷利息也要纳税!依法纳税是每一个公民应尽的义务。在民间借贷活动中获取利息所得后一定要主动申报纳税,不要心存侥幸!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
第二条 下列各项个人所得,应当缴纳个人所得税:
(一)工资、薪金所得;
(二)劳务报酬所得;
(三)稿酬所得;
(四)特许权使用费所得;
(五)经营所得;
(六)利息、股息、红利所得;
(七)财产租赁所得;
(八)财产转让所得;
(九)偶然所得。
第三条 个人所得税的税率
(三)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财产租赁所得,财产转让所得和偶然所得,适用比例税率,税率为百分之二十。
第六条 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
(六)利息、股息、红利所得和偶然所得,以每次收入额为应纳税所得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