约谈不“空谈” 筑牢药品安全“防火墙”
- 发布日期:2021-06-24
- 作者:李志鹏 张羽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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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区人民检察院联合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对辖区内多家连锁药房负责人进行药品安全集体约谈,进一步为药品安全筑牢“防火墙”。
约谈中,区检察院公益诉讼部门通报了自开展公益诉讼工作以来,发现连锁药店存在违规搭售处方药、未开启药品阴凉区设备、药品阴凉区温度和湿度无监测记录、驻店医师不在岗、无医师处方销售处方药等诸多突出问题。检察官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出发,向经营者介绍药品安全风险可能导致的刑事责任和民事上的惩罚性赔偿责任,通过释法说理,使经营者进一步认识到了防范消除药品安全隐患的重要性。
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各连锁药房提出具体要求:要加强常态化疫情防控措施;要加强对门店的统一管理,对药品储存、药品促销、医疗器械宣传存在的问题举一反三,进行自查及时整改;要对药房门店执业药师在岗履职、处方药销售管理等存在的问题立即进行整改,依法规范诚信经营。
各连锁药房负责人对存在的问题均提出了相应的整改措施,表示会强化安全风险意识和责任意识,做好自查整改,规范自身药品安全管理,筑好药品安全第一防线,更好地为辖区内消费者提供用药安全保证。
此次约谈,是区人民检察院提升公益诉讼诉前检察建议质效的一次有益探索,是将检察建议由“纸对纸”向“面对面”,由“建议”向“落实”,由“执法”向“普法”提升监督效果的具体举措,是检察机关、市场监管部门、经营者对药品安全“共治”“共赢”理念的践行。
“以公益为核心,以诉讼为保障,守护药品安全是检察机关义不容辞的责任。”区检察院相关负责人说,他们将充分发挥公益诉讼职能,进一步推动辖区内药房规范经营、保障药品安全,全力维护社会公共利益和消费者健康权益。
信息来源:区委宣传事务服务中心